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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4-03-06  来源: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春季学校卫生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用餐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春季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全市卫生监督机构于近日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将全市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包括民办蓝天学校等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幼儿园、学校周边“五小”单位、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纳入检查范围,确保100%全覆盖。检查餐饮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等四方面的开展情况。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1:自查自纠(2月17曰至2月24曰),2:属地普查(2月25曰至3月10日),3:联合督查(3月11曰至3日17曰)。

    此次检查的重点:一是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要求,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二是根据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的信誉等级加强监管;三是按照相关要求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信息;四是生活饮用水方面重点检查学校内生活饮用水来源及消毒情况和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情况,同时对学校使用的饮水机的卫生状况开展专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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