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疾控中心完成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各项工作
发布日期:2011-09-21

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开展食品样品检验需要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常州市疾控中心根据上次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于912日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及检测管理人员40余人开展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暨食品安全法”的集中培训、考核,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目前培训、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各项资料完成申报,省卫生厅将在近期颁发资质证书,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市疾控中心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A座11-13层

单位联系电话:0519-85682560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