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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三院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
发布日期:2013-02-04
医院氧气是供抢救病人之用,氧气瓶集中在氧气间或分布门诊部、病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位,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 , 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处(科)负责 , 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器械科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 , 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 , 严禁吸烟和明火 , 确保使用安全。
    六、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经总务科核查确需使用报送分管院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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