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血站开展采供血机构第六周期评审标准培训 |
| 发布日期:2013-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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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是为病人诊疗疾病的场所,为保障人民健康有一个安静、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和各项正常进行的医疗工作秩序确保各种仪器设备、设施的完好,特作如下规定 :
一、医护人员对入院的病人要进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严禁各类人员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病区 , 不准吸烟。 三、电炉、油炉、被褥、席条、椅子、生菜等不得带入病区。 四、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自己要保管,防止上当受骗及失窃,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非探视时间不予探视,无陪护证不得陪夜。 六、发生医疗纠纷要按正常途径解决,不得纠缠和威胁工作人员,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七、医务人员、病人和家属要爱护国家财产,自觉维护病区卫生,损坏公物要赔偿。 八、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九、经常组织学习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演练,搞好自查自纠,确保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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