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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人得了肺结核病,该怎么办?是否需要住院治疗?
发布日期:2009-05-16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1、根据国家结核病控制的有关规定:肺结核病人以不住院治疗为主。如果病情严重或有合并症等,则应住院治疗。当然,病人和家属有权自己选择住院治疗。但控制肺结核病传染的关键是积极、认真、科学、合理地进行治疗。治疗三周以上,大多数病人的传染性就会明显下降或消失,坚持完整个疗程,肺结核就可治愈。了解传染性是否消失,必须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查痰。

2、有条件的话,可让病人单独住一间房。家中应注意经常通风,每天至少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小孩子要远离病人。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讲话时要用手帕或口罩捂住口鼻,不要随地吐痰,可吐在石灰缸或盛有84消毒液、75%乙醇等的容器中。

3、肺结核是会发热的,一般是低热,但病情严重的肺结核会发高热。经过抗结核治疗后发热会好转及消失。一般的输液(挂水)和抗生素对结核发热基本无效。如果经一段时间抗结核治疗发热仍无好转,建议到常州三院就诊作进一步检查。

    4、病人在确诊前最具传染性,与病人共同生活的家属应该进行检查,特别是儿童。如果没有咳嗽、咳痰等症状的,可通过结核菌素(PPD)试验检查是否受到感染及感染程度,感染严重的要采取预防措施。如有上述症状的,建议到结核病防治机构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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