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流程】
1、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准备所需申请材料,交至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
2、发放。镇(街道)接到申请人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不需要办证的,即时说明理由。
【办理依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
2、《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第十三条。
【办理对象】
流动人口中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2、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受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所需时限】
当场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系电话】
详见“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一览表”(点击查看)
【表格下载】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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