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简化护士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9〕3号)要求,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对我市护士执业注册有关工作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江苏省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常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