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基层信息 >> 内容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被授予全国首批“婴幼儿养育照护示范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市妇保院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被授予全国首批“婴幼儿养育照护示范指导中心”,标志着医院婴幼儿照护服务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9]15号)精神,加强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建设,医院在2021年成功申报“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单位”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医育融合”、“医校融合”以及“医院—社区—家庭融合”等模式,开展养育照护专业人员培训和婴幼儿家庭养育技能指导,取得显著成效,被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授予首批“婴幼儿养育照护示范指导中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一环,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中心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团队由儿童保健专家、发育行为专家、儿童营养-喂养专家、儿童康复治疗师、育婴师等专业人士组成,围绕婴幼儿生长发育、营养与喂养、生活照护、伤害预防等内容,通过门诊指导、育儿课堂、社区家庭服务等方式,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的咨询及技术指导服务。 近年来,中心积极探索“医育结合”模式,注重“育儿宣教”,做好“示范引领”,加强对家庭、社区及与托育机构在婴幼儿健康、营养、安全保障、婴幼儿早期发展与回应性照护等方面支持及指导,积极拓展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新内涵,用专业的知识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促进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wjw.changzhou.gov.cn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A座11-13层 联系电话:0519-8568256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