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独生子女奖励
信件内容: 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企业退休,未享受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金,这次补登记后,3600元是由政府支付还是仍然由市卫计部门通过税务机关到企业征收?
留言时间: 2018-01-09
回复时间: 2018-01-10
回复内容: 您好!2018年1月1日以前退休的还是由原渠道支付一次性奖励金。
回复单位: 卫生健康委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wjw.changzhou.gov.cn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A座11-13层 联系电话:0519-85682560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