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市放射治疗专项督查 |
发布日期:2011-01-13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大放射治疗监管力度,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监督所于 通过检查发现,医疗机构普遍重视放射治疗管理工作,均设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均按要求配备了放射治疗质量保证和控制配套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均持有《配置许可证》,4家单位有3家配有专职物理师,放疗场所均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限期整改,并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开展回查。 市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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