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血站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准 |
发布日期:2011-05-13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5月11日,中心血站结合测评工作实际,全面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建立具体创建标准,将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各部门,要求每位职工认真执行。 血站高度重视标准建设工作,由书记张建伟总牵头,各窗口科室和职能科室为责任部门,全面梳理任务指标,深入领会创建要求,逐字逐句吃透测评体系相关内容,以此为基础,建立详细工作标准。全部标准共42条,其中涉及全站各科室的公共标准9条,涉及体检采血科、供血服务科、驾驶班、总务科、献血服务科等重点科室和部门的工作标准33条,分为着装、服务、环境、废物处理、车辆等五大方面。各项具体指标细化分解,如重点确保无偿献血率达到100%,并完善各类资料确保完整,各科室必须做到医疗废弃物处置率100%,责任落实到每个时段每个人员,服务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用语、用血价格等必须上墙公示,请献血市民监督。此外,血站还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站领导作为负责人,建立督查组,针对窗口服务科室进行重点检查,针对交通、行为、礼仪等文明举止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从快从严处理,形成思想统一、责任明确的良好创建氛围。 市中心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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