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卫生局全力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工作 |
发布日期:2011-05-25 |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会同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状况、药品收支、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调研,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总体原则,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补偿机制。二是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用药管理,严格规范医务人员处方行为。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普及合理用药常识,倡导科学用药,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三是切实转变服务理念。要求基层医务人员在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工作重点从原来的诊疗治病转移到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去,确保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健全有效。四是规范药品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录外药品清理工作,对现库存的非基本药物能够清退的作退货处理,不能清退的将按实际进价销售,过渡期结束后绝不能再延续使用,今年7月1日前,目录外药品将全部下架。 溧阳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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