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卫生局多措并举加强“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专项治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1-10-28 |
1、依据:《江苏省信访条例》。 2、程序:办公室接待――分管领导签批――相关处室处理――回复来信者。 3、地点:卫生局办公室。 4、时限:60日。 |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A座11-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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