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完成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第二阶段工作 |
发布日期:2012-03-08 |
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自2月21日起,全市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进入属地普查阶段。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抽调相关科室监督员组成检查组,对市直管院校春季学校卫生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共检查单位15家,包括59个食堂、12所医务室和11家二次供水单位,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通过检查发现:各市直管院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其中部分院校实施了6T、7S等先进管理方法,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投入大量资金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改造。各单位100%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95%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健全;食品采购、存储符合规范,其中部分院校采用了电脑信息化管理;生产加工过程基本符合要求;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良好,消毒措施基本落实;健康教育宣传内容丰富多样,传染病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但个别学校还存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规定、索证资料不健全、剩饭剩菜处置不当、卫生所医护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对此,检查人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第二阶段属地普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下阶段,市卫生监督所将对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单位进行回头跟踪检查,确保各直管院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市卫生监督所 |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A座11-13层
电话:0519-8568256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