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金坛市卫生局做好“六个探索”,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
发布日期:2012-03-21
据上海市卫生局统计,近4年中该市共对904个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总额达214.3亿元,平均降幅10.91%,全市医疗机构让利于民23.38亿元。为了给百姓减负,上海药品招标不断出“实招”,招招让百姓得实惠。
    招数一 首要目标锁定常用药高价药
    专家们指出,在选定招标药品时,一是注重选常用药品,因为临床上感冒、发热等常见病、多发病占全市门急诊量的80%以上;二是针对高价药,因为高价药通常降幅空间大,能较好减轻百姓药价负担。
    2001年,药品招标的首场战役围绕高价药。血透、肿瘤病人的常用的22种药品作为主要招投标的种类,涉及年零售余额5.82亿元,降幅21%,为百姓减负1.2亿元。
    2002年,围绕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5大品种上的常用药、价高药,从被纳入医保目录中的1400种药品中,遴选出了322个药品进行了5期集中招标,涉及招标年总额为46.35亿元,平均降幅10%,为百姓减负4.64亿元。
    2003年,药品招标又从临床治疗心血管系统、抗微生物、消化系统等三大品种被纳入医保目录中的药品中,遴选出329个药品进行了3次集中招标,招标金额高达66亿元,平均降幅12.8%,为百姓减负8.45亿元。
    2004年,分3期对2002年招标到期的药品、2003年新进医保目录使用量大的药品以及医保目录外价高、量大、形成竞争的575个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总金额为96亿元,平均降幅为9.4%,可为百姓减负9.04亿元。
    招数二 给高价药设“黄线”
    药品招标对大量进货、使用高价药设立了“黄线”。
    ――明确高价药的定位。对进入分类评审后的非单独定价GMP药品最高合理价的药品乘以1.3,达到或超过该标准即定为高价药类,打“”号标志;如某药品最高合理价为30元,乘以1.3后,达到或超过39元,就属高价药。
    ――限制进货和使用高价药。上海市卫生局等市府8个部门联合发文对医院高价药进货和使用作了规定:三级医院不能超过药品金额数30%;二级医院不能超药品金额数的20%;一级医疗机构不能超过药品金额数的5%。
    招数三 “三个统一”堵住偏门
    围绕百姓利益,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上海的药品招标严堵偏门,创新实施了“三个统一”。
全市统一招标:不分区县、不搞条块,全市的药品招标统一进行。不仅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而且杜绝了药品招标的多层次、多头化。
全市统一竞价:在规定开标日期,各药厂企业同时报价,不搞事先立案,不露招标底线,谁的药品价廉质优,中标率就高。
全市统一使用招标药品:各级医院用药,首先必须选用已中标的药品。若有违规,一经查实,轻者罚款,重者追究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三统一”规范了药品进口主渠道,净化了药品流通市场,从根本上保证了老百姓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4年过去了,上海推行药品集中招标,为百姓减负实效如何?一位患尿毒症的病人感动地说,药品招标降价后,他每年减少的药品支付费用达6000余元。(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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