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
发布日期:2012-05-28 |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1〕128号)要求,常州市卫生监督所于 通过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等方式,卫生监督员对照《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细则》和《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定现场考核评价表》的验收标准,从餐饮服务单位的硬件设施设备、操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采购与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餐饮具消毒、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环节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指导,对于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提出监督意见,要求按规定立即整改,并强调指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一项持续工程,各单位要继续落实好创建措施,争取在下阶段的现场评审中取得好成绩。 市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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