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二院召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会议 |
发布日期:2012-06-13 |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6月4日上午,赵院长和王书记专门召集两院中层以上职能部门负责人在阳湖院区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在会上,薛鹏副院长就上半年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简单通报,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本次活动,积极在本部门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推动全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围绕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赵院长希望全体与会人员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提高警惕性。要求各部门围绕活动精神,在活动期间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同时要求保卫部门在院人员密集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联系门诊办通过门诊电子宣传屏插入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进行滚动播放。为全院职工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浓厚氛围。 针对6月4日安全会议,院分管领导杨炎书记第一时间召集保卫、总务两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在会上,杨书记首先肯定了保卫、总务两部门所做的各项安全工作。在此基础上,杨书记结合我院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及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相关内容对与会人员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一、要求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的教育。二、要求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要求。三、希望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安全生产水平。四、希望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扬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主人翁精神;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同时要求保卫、总务部门及时派专人对院内各科室的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安全标志和配电房、电梯、压力容器、集体宿舍夏季防火及用电安全、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措施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反思,采取人防、技防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并根除隐患。 市二院 |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A座11-13层
电话:0519-8568256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