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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6-25
《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10年来,我国妇幼保健工作在逐步规范中运行,在不断探索中发展,取得的成绩令人欣喜。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了一些与整个形势和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不和谐”之处。盘点这些尚属薄弱的工作弱点或难点,听一听专家的分析点评,有利于我们找准方向,迈向更高更远。
    弱点之一 依法管理薄弱
    一些地方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其在公卫体系中的应有地位认识不足,没有得到同步加强,以致国家规定的投入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群体保健工作很困难。母婴保健的监督执法体制不顺,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较为普遍。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现象屡禁不止,非法行医、非法接生时有发生。
    专家点评:我国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妇幼卫生事业仍然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这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弱点之二 队伍素质偏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妇幼保健机构重创收、轻保健,重自我发展、放松基层群体工作。有的地方妇幼保健机构由于不适应当地发展,向临床延伸,与综合医院“抢位子”造成职能“缺位”,削弱了预防保健工作,偏离了以保健为中心的发展方向。
    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存在知识陈旧、消毒观念淡薄、技术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有些医疗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存有潜在的医疗风险。卫生部最近组织的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发现,有的适宜技术如新生儿窒息复苏,尽管从上到下进行了逐级培训甚至反复培训,但不少基层卫生 人员在技术操作中还是不得要领,甚至出现技术错误。
    专家点评:要有重点地提高城乡基层妇幼卫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尤其要加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要特别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机制。要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到城市基层和农村创业。通过专家蹲点指导、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开展城市卫生人员支援农村的工作。
    弱点之三 母乳喂养率下降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母乳喂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实施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为住院分娩的产妇提供必要的母乳喂养条件。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将母 乳喂养率提高到85%的目标。
    然而,卫生部、联合国儿基会等前不久在中国的监测表明,由于越来越多的婴儿奶粉的干扰,中国0~3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降至67%。
    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对医院抵制母乳代用品生产和销售行为都有明确和详细的规定。但一些“爱婴医院”根本无视这些规定,一些奶粉厂商的推销堂而皇之地深入“爱婴医院”推销产品,致使母乳喂养率严重下滑,儿童的健康利益严重受损。
    专家点评:应将“爱婴医院”的复评估与《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监测结合起来,一方面应敦促卫生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一方面要加强对卫生机构的管理,让“爱婴医院”真正成为为婴儿着想,并对婴儿未来健康负责的医院。
难点之一 婚前保健处境艰难
《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2003年10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滑,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下降到10%以下。
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难以管理。这是造成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专家点评:应当看到,欲婚男女不愿进行婚检,并不都是因为经济原因,相当一部分人是对婚检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科学认识。加强婚检工作,首先要广泛进行婚前保健、母婴保健和阻断疾病传播的社会教育,让欲婚男女和广大群众深刻了解婚检的重要意义。同时要逐步实现由政府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用解决公共卫生的方式来解决婚检问题。
难点之二 农村仍然滞后
上个世纪90年代两个纲要卫生目标只能说基本实现,原因是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和防治艾滋病这3项指标还有差距,主要是农村基础指标太高。实施新“两纲”,关键在农村。2003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是51.3/10万,农村为65.4/10万,是城市的2.4倍;全国婴儿死亡率为25.5‰,农村为28.7‰,是城市的2.5倍。农村妇幼卫生工作必须重点加强。
专家点评:必须重点改善农村的卫生条件,加快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就是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改善农村卫生状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应根据妇幼保健机构完成预防保健任务的实际情况,采取定项补助的办法,予以合理补偿,并要补偿到位;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要予以重点支持,在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帮助这些地区尽快改善妇幼卫生条件。(来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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