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三管齐下全面提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
发布日期:2012-06-25 |
一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7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补偿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新农合基金补偿70%,医疗救助补偿20%。二是全面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政策基础上,对自付住院医药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再给与20%补偿,并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1年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三是提高慢病门诊补偿标准。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新农合门诊补偿比例由25%提高至45%,并将补偿封顶线由200元提高至2000元。 溧阳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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