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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发布日期:2012-08-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金坛市卫生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卫生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要求,一是进一步要求各单位完善集体议事决策规划,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明确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二是对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为保证“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明确了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决策执行三个主要程序,并对三个主要程序进行了细化。四是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各单位建立督查制度、跟踪与反馈制度、重大决策后评价机制,由局纪委负责监督,并组织专项检查,同时将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明确了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责任追究的内容和追究的方式。

金坛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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