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12-08-17 |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常卫监控[2012]157号)要求,6月20日至8月10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监督员162人次,共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3家和中央厨房2家,检查覆盖率100%,采集食用油、大米、盒饭、一次性快餐盒等六大类样品46件。检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包装材料采购索证制度执行情况、建筑布局和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餐饮食品加工环境及加工过程卫生情况、运输和分装过程卫生情况等。检查结果显示:6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均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持有率为100%;从业人员除个别的外送人员外都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各单位能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视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大多数快餐业加工环节流程布局合理,食品安全设施基本到位。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未按照要求配备实验室,未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未按照要求在快餐盒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时间,食品保存不符合要求,外送快餐中心温度达不到60度。针对上述情况,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逐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市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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