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卫生监督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临床安全用血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12-08-20 |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市卫生局发证的民营医疗机构临床安全用血专项检查,共检查常州激光医院等11家民营医疗机构。 检查发现,我市大多数民营医疗机构都能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院临床安全用血各项规章制度,有完善的医疗用血报批审核制度,对来自我市中心血站的血均有详尽的登记管理制度与领用血管理制度,杜绝了违规用血情况的发生。我市民营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血均来自常州市中心血站,没有发现私自采供血情况。另有常州兰陵医院、博爱医院、曙光美容医院等从未发生过临床用血情况。 检查中发现,个别民营医院因临床用血量较少,急需用血时就直接与血站联系并派车去血站取血,因而未做年度用血计划与年度用血总结,也未配制专门的冷藏冰箱、冰柜储存。卫生监督人员当场开具了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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