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12-09-13 |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9月7日,市卫生局医政处组织市卫生监督所2名监督员、2名医院院感科人员和2名环保局人员分两组对市直医院、血站、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等17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依据了《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送活动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对从事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体检、个人防护情况等。 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医疗废物的暂存地不符合要求、从事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到位。检查组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并积极做好全省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迎检工作,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市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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