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初显成效 |
发布日期:2013-01-30 |
汽车库是单位机动车辆停放和维修保养的地方,属于要害部位。为确保车辆运输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
一、车库内严禁烟火,标志醒目。库、车、灭火器械俱全,车辆做到专人专营。 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不得违章或超载,不准开无证车、病车、酒后车或借他人开车。 三、驾驶员必须做好出发前的检查准备工作,用车后应用时冲洗,保持车容整洁。 四、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消防部位及灭火器械的使用保养工作 , 防患未然。 五、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检查 , 及时整改保障安全。 |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A座11-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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