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绘蓝图 齐心协力谋发展――儿童医院第四届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成功召开 |
发布日期:2013-02-28 |
住院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指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支付的上限,即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的“封顶线”。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我市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分别为:第一次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600元;第二次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三次三级医院24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60元。退休人员为在职职工的80%。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超过部分至15万元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80%。(摘自常州劳动保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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