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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公平 择优——市卫生局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发布日期:2014-03-04  来源:卫生局人事处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局属单位招聘录用人员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制定了《2014年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和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对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和调整: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对优秀人才考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本科及以下毕业生考试考核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二是对优秀人才按照1:5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选。三是调整优秀人才招聘专家考核评审组考官结构比例,减少用人单位面试考官人数。四是对本科及以下助产专业毕业生取消护理技能操作考试。五是对优秀人才考试考核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本科及以下的毕业生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50分,对编内考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通知》要求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公平竞争,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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