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农村水厂管理人员培训班 |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市爱卫办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提高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工作水平,9月25日上午,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在溧阳市联合举办了2014年农村水厂管理人员培训班。常州市、金坛市、溧阳市爱卫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领导、相关科室工作人员,23家农村水厂负责人、管理人员近90人参加了培训。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吕旭峰主持会议。 会上,市爱卫办主任祖熙阳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是国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事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责任重大,必须高度重视。二是明确职责。首先是主体责任。农村水厂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其次是监管责任。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建立卫生监测网络和督查、考核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实施农村生活饮水卫生监测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水厂进行卫生监督。三是加强监测。一方面,农村水厂必须按规定要求建立卫生检测和控制体系,开展水质自检,确保达到供水卫生要求。另一方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做到农村水厂、乡镇、常规监测项目三个全覆盖。四是及时通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形成本地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分析报告,各地爱卫办、卫生局要定期将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情况提交当地政府,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培训班上,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谈立峰分析了近年来我市农村集中供水卫生状况,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的专家分别解读了农村集中供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农村水厂常规项目卫生监测标准及水厂自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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