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召开电视会议要求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范和应对工作 |
发布日期:2009-05-07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通报前一阶段防控工作进展,进一步部署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范和应对工作,卫生部5月6日再次召开全国各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视频会议。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主持。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出席会议。 张茅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变化趋势,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科学全面的指导方针。近一周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部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迅速建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对出入境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加强对人和猪禽流感疫情监测,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和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集中力量研制出快速诊断试剂,积极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实践证明,我国采取的防控措施是及时的,也是有力、有序、有效的。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努力,截至目前,我国内地尚未出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香港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处于有效控制中。 张茅指出,根据国内专家分析判断,全球疫情仍在继续蔓延,但是病例增幅有所减缓。全球甲型H1N1流感病例增幅的减缓,估计与世界多数国家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实施“围堵”策略有关。虽然尚未发布国际旅行警告,但各国均加强了口岸检疫和防控措施。我国香港地区已经确诊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与病人有流行病学密切接触史的中国公民和入境外国人分散在内地19个省(区、市),以及港、澳特区。这种现象说明,我国内地出现输入病例的风险在不断加大,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同时,今后疫情可能在今年秋冬季出现第二波暴发,病毒毒力亦不排除有增强的变异可能,我国应做好充分准备。 张茅强调,各地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并制定完成国务院提出的近期10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继续毫不松懈、全力以赴地做好防控工作。各地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和相关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做好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尤其要加强对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人员的监测和相关病例排查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组织建立专家组,及时会诊可疑病例,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提出防控措施咨询建议。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他指出,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本次疫情特点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进一步检查落实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包括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的床位、车辆、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准备,负压病房和负压救护车是否处于备用状态,各级疾控机构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卫生应急值守的落实,卫生应急队伍随时待命,从而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药品的储备、质量安全监管和疫苗的研制、生产等工作。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院要充分、科学、合理地发挥中医药在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张茅说,各地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间和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信息共享、密切配合、有效协调、措施到位。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广泛、深入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自觉参与疾病预防,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和全民健身,增强全民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地卫生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内外最新疫情信息,增强防控工作的透明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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