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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举办“防范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培训班
发布日期:2008-06-17

根据《2008年常州市卫生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14,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医学会在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防范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培训班。各辖市、区卫生局医政科长、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等120个单位270多人参加了培训。

市卫生局胡丹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对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引进标准化管理理念,运用标准化管理技巧,从基础质量入手,探索临床路径管理模式,科学设置每一个环节,严格控制每一个流程,加大环节质量控制力度。二是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事前防范和事前监管的力度,从加强基层和基础的防范工作入手,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质控专委会的专业优势,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开展人文医学执业培训,使每一位医护人员都能做到依法、安全、诚信、规范、满意执业,以真诚的态度对待病人,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同意权,让患者能够享受到方便、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要引导广大患者认识医疗服务的特点和规律,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护人员的辛勤劳动,自觉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增强法律意识,以诚信赢得互信,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四是要在医疗服务体系中逐步建立形成多方联动、风险分担、纠纷协调的新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理矛盾和纠纷。五是要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把预防医疗纠纷发生作为治本之策,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思想工作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提高预防和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培训班上,江苏省医学会副秘书长,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资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盛兴产主医师作了“强化安全意识,防范医疗纠纷”的专题培训。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姜柏生律师作了“医患纠纷与法律应对”的专题培训。

局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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