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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卫生局召开《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验收推进会暨检查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0-07-09

为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提升药品使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201078,市药监局、卫生局联合召开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验收推进会暨检查员培训班,各辖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领导、药剂科长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侍苏华处长对全体检查员进行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验收工作培训,市药监局王安娜副局长和市卫生局胡丹副局长为61名检查员授予《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证。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督处沈晓洁处长通报了调研情况,市三院和武进人民医院分别就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上,市卫生局胡丹副局长肯定了多年来常州药事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医疗机构如何贯彻《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医疗机构领导要把认真实施《规范》,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医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协调,提供保障。药剂部门要对照《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培训,有落实、有结果。医疗机构被聘的检查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标准,服从调配,积极参与验收工作。二要严格把握标准,顺利通过验收。各医疗机构要对照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出差距和不足,及时整改。特别是对于《规范》中新要求和新规定,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尽早达标。要把握验收标准,明确验收时间,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圆满完成验收任务,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通过验收。三要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实施《规范》,和达标验收,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要在硬件设施的改造、软件管理的提升、人员的素质提高等方面再上一个台阶。各医疗机构要通过验收,建立和完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将此次实施《规范》过程中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通过此次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机药品质量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局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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