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卫生局联合举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培训班 |
发布日期:2011-09-07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推动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市药监局、卫生局于2011年9月7日联合举办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培训班。各辖市、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医政科长、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药监局薛蓓副局长、市卫生局胡丹副局长出席培训班并作了讲话。 会上,市药监局薛局长对如何进一步学习培训、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作了讲话动员。市卫生局胡丹副局长总结了我市卫生系统自2004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多措并举,落实责任,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培训到位、监测到位、保障到位;三是加强督查,确保成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检查力度。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蒋成主任对与会人员进行了题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要点与条文释义》的培训。 局医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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