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卫生局召开2011年第四季度医政、中医工作例会暨2012年工作思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12-29

71日起,上海2.4万名重残人员开始享受该市新近出台的“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据了解,城镇重残人员的医疗保障制度充分考虑了这一特困群体的特殊性(无收入、身体差、医疗费高),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中之弱。此次将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个人不缴费,保障资金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重残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报销70%,门诊医疗费报销50%,并且不设起付线。重残人员还可以继续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医疗帮困补贴,并将以区县残联为单位,建立城镇重残无保人员大病、重病医疗帮困专项资金,对自负高额医疗费仍有特殊困难的城镇重残人员提供医疗帮困,尽可能避免出现重残人员因病返贫。(来源:健康报2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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