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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部署落实文明城市建设禁烟工作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市爱卫办

    11月16日下午,市爱卫办召开文明城市建设禁烟工作推进会,就《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市有关单位、五区卫计局、爱卫办、市、区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等近50人参加会议。

    市爱卫办强调,各类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所在单位是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禁烟工作的具体落实,重点做到“二有三无”(即有明显禁烟标识、有人劝阻吸烟;无烟头、无烟具、无人吸烟)。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负责对各自单位和管辖范围内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相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监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卡片涉及的14类室内公共场所(宾馆、出租车、公共图书馆、公交、火车站、纪念馆、民航机场、汽车站、群艺馆、文博场馆、文化馆、医院、影剧院、政务大厅)禁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标检查,全面落实禁烟措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文明城市测评禁烟工作实地考察不失分,得高分。

    会上,市卫生监督所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就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行了解读和明确,市爱卫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禁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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