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卫计委出台多项人才新政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近期,市卫计委发布了2018年高层次、紧缺人才长期招聘以及研究生以上人员招聘两大简章,共涉及岗位532个,正式开启2018年招才引智大幕。 

2017年底,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出台多项人才引进管理新政,进一步推动我市卫计人才队伍建设迈入高效规范轨道。

一方面,实施分层分类管理,提高精准度。出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引进对象细分为卫生高层次人才、卫生紧缺专业人才、卫生基础性人才、其他专业性人才四个层次,明确各层次人才的确认标准。着眼“十三五”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供需实际,指导委属单位制定当年度紧缺专业(方向)人才目录,同时灵活采取放管结合的引进方式,确保最大限度的实现人才引进招录目标。

另一方面,落实政策扶持保障,提升吸引力。

在人才引进方面,对行业公认卫生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其他高层次人才可由用人单位直接考核引进;对卫生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常年招聘或专场招聘等方式,简化程序,降低开考比例,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考试考核录用。在岗位聘用方面,对卫生高层次人才在单位无空缺岗位时,可设置特设岗位聘用;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申请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创新型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的人员。在薪酬待遇方面,出台《关于加快卫生类高端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高层次卫生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意见(试行)》两项文件,明确对高层次人才可采用年薪制、协议制、项目工资制等个性化薪酬分配形式,对国家、省、市各级卫生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30万元不等项目资助和购房补贴,对引进的教育部“985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择优给予经费补助和购房补贴,对柔性引进卫生高层次领军人才明确生活津贴标准。此外,市第七人民医院额外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给予每人6万元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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