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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卫生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09-10-12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强化政府责任,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卫生覆盖城乡居民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区诊疗水平

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在落实已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明确社区卫生机构用房验收、使用、管理的操作程序和具体办法,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落到实处;明确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筹资标准,加大社区卫生机构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经费投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医保政策,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降低参保人员门诊自付比例;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性质和编制,为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全面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培训工作,实现培训率100%的目标。加强对口支援工作,实现城市卫生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全覆盖。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为依托,开展计生技术服务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变治疗为主为治疗与预防、保健并重,积极提供从生命孕育、出生成长直至终老的连续性健康服务。60岁以上老年人的建档率达到80%以上,城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就诊率达到42%以上。创建一批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北区、钟楼区、戚区积极创建省社区卫生先进区,戚区作为省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认真做好各项试点工作。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严格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项目实行准入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监管评价、专业评价、社区评价和社会监督等评价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民主监督作用,将社区居民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主要标准,力争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在稳定现有筹资机制及参保比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基金来源渠道和增长机制,科学确定支付形式,努力扩大受益面,提高补偿率。今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135元。各级财政资助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元,住院补偿率35%以上,基金结余率10%以下。

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结合去年行政区划调整,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投入,加强镇村卫生机构特别是村级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适宜新项目、新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提高乡镇卫生院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救治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今年全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达到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新标准,新创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100个。

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各级政府维护农民健康的责任,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按人均不低于8元标准筹集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面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的公共卫生服务,着力提高农村健康教育覆盖率。改进管理模式,开展督导检查,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村居民满意程度作为主要依据,建立科学高效的考核评估机制。

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机制,落实扶持政策,保证经费投入,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培训在岗乡村医生、鼓励专业医务人员到农村工作、卫生支农、城乡“手拉手”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年内完成培训乡镇卫生机构管理人员50名,农村全科医师400名,社区护士和乡村医生600名。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提高卫生应急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信息监测、职业病危害监测报告及各项专病报告系统,加强疫情分析和监控,不断提高预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专家库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卫生应急能力。积极做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举报投诉。

做好疾病控制工作。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公共场所和农民工集中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和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按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守住通江河道,围歼内陆钉螺,综合治理江滩,压缩有螺面积,确保完成各项血防任务。加强结核病防治 “五率”相关技术方案的贯彻落实,强化病人发现、报告、登记、治疗、管理等各项措施,有效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与治愈率。加强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肠道门诊的监督指导。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落实经费保障,完善管理规范,重视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儿童计免疫苗接种率达标。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五小行业”长效管理为抓手,将工作重点从证照管理向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转移,工作范围由城市街道向农村乡镇覆盖,努力形成常州特色。以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为基础,加大对食堂、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巩固食堂和餐饮单位“四个100%,一个95%”整治成果。以学校食品卫生监管为重点,防止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以“职业危害预评价”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大职业病危害行业的监管力度。以《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组织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以及社会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聘用非卫技人员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广告成品审查,加强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监管。以即将出台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为依据,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母子幸福工程”,围绕母子保健相关工作指标开展系列活动。组织“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继续推进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产科质量管理,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有效控制死亡率。加强“一法两规”宣传,坚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和贯彻实施《常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为重点,组建市、区两级爱卫义务监督员队伍,对全市的环境卫生、单位和居民区卫生、除害防病及健康教育等进行监督检查。以农村环境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加大农村改厕工作推进力度,全年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6.19万户,使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率达86.7%以上。以“健康常州社区行”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二)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促使改革发展成果普惠人民群众

1.深化卫生改革,着力创新体制与机制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明确政府与所属医疗机构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为核心,以确立公立医院的事业法人经营主体地位为关键,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改革探索,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实行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的责权利,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医疗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医疗卫生单位合理设置岗位,建立相应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行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完善《市直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公开招录实施办法》,总结经验,规范程序,统一招录。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兼顾效率和公平,在完成市直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广泛征求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真正体现岗位的专业水平、工作量、风险和责任。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强化基础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依法执业,规范从医。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及时发现、解决医院运行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夯实管理基础,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用机制管事,使各项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强化培训考核管理。以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为载体,加强对医院服务质量、安全绩效的监督评价,提升医院综合水平,促进医院科学发展。2008年等级医院评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甲等医院占同级医院的80%以上。组织健康教育、临床用药、心理疏导、急救知识以及医学领域新知识、新进展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强化“三基”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理论考核合格率达98%以上。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认真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根据患者的需求,加强过程与环节的质量控制,改进和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强化财经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全面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及时处理违规投诉。进一步加强医院经济核算,细化医院预算编制,完善部门预算执行,规范医院内部分配和经济管理工作流程。强化血液和急救管理。全面完成无偿献血任务,实现无偿献血率100%,其中固定无偿献血人数占40%以上。成分输血比例保持在99%以上,确保临床供血及时、安全。提高院前急救体系应急能力和救治水平,进一步完善“120”预先告知系统,有效急救应答率100% 推进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的动态管理,努力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不断扩大专科知名度,提升专科水平。年内力争新创23个省级重点专科,市级重点专科保持40个以上,确保省内重点专科排名第四。推进平安医院创建。积极探索医疗责任保险,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并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医患沟通书面告知。探索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化解医患纠纷。常州一院、武进人民医院作为省实施患者安全目标的试点单位,要着重加强重症监护室、急诊室、手术室等重点部位的医疗安全管理。

3.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提高医学科研水平

加强科学研究。巩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医学院校合作关系,进一步开拓引智发展的思路,在更广的领域内加强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重点科研项目对卫生科技工作的引导作用,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科研项目,进一步提升卫生科研能力。年内力争市级以上科研立项30项,科技进步奖15项,医学新技术引进30项,获奖15项。启动卫生青年科技计划项目510项,并给予一定的资助和扶持,储备一批后备学科带头人。加强人才培养。依托卫生人才市场,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在增加人才总量的同时,重点引进成熟型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回归人员、技术骨干和紧缺型人才,不断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进一步加强省“333工程”、市“831工程”、“青蓝工程”、“百名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及培养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评估、考核工作,提升全市卫技人员的学历层次,为我市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完成市医学重点学科周期建设的基础上,确认首批市重点学科,建立重点学科每二年一次的复评机制。启动第二批市重点医学实验室建设,制订医学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引导实验室开展高新技术应用和基础研究、卫生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使其成为全市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平台。

4.坚持中西并重,弘扬传统医学

加强中医内涵建设。以保持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开展中医药特色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和省级中医示范专科建设,新建5个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加强中医师承工作。发挥老中医传帮带作用,开展第二批市级老中医(包括孟河名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一批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通过读经典、跟名师、上临床,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临床骨干人才。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举办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积极推广省级30项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确保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推广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覆盖率达8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覆盖率达60%。适宜技术使用率逐步达到6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技术人员培训率达80%,村卫生室的医生培训率达60%。建设一批农村中医工作示范乡镇建设试点单位,确定一批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成2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推进基本建设,改善服务环境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卫生“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方便群众就医。金坛市人民医院综合门急诊大楼投入使用。武进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竣工交付使用,武进中医医院急诊楼改扩建工程完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移建工程开工建设。钟楼区疾控中心新大楼投入使用。戚区医院新门急诊大楼开工建设。市疾控中心综合大楼、市一院门急诊大楼、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三院门诊病房综合楼竣工交付使用。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医院)建设项目裙楼主体结束,进入装饰、水电安装阶段;主、辅楼主体框架封顶。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北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力争主体结顶。

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牢固树立卫生信息化带动卫生现代化的观念,加大对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有效投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着手建设常州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息中心、卫生数据中心以及信息中心机房、数据库、视频会议中心。做好电子病历的选型、试点等工作。在完成12家医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局属医疗机构逐步推广使用。推进社区卫生信息化,以市为单位,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在城市社区逐步推广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三)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塑造廉洁高效卫生行业新形象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作风促发展”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诚信服务,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行风建设的基础工作和中心环节,按照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的要求,大力倡导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引导广大医护人员进一步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思想,强化自律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单位规范服务达标和争先创优活动,90%以上单位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5个单位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兵标准,卫生系统力争迈进省、市文明行业行列。继续开展“满意杯”竞赛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活动领域,在“亲民、爱民、惠民”上求突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规范新闻发布制度,强化正面典型宣传,营造有利于卫生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遏制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和乱检查、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以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重点查处分解收费项目、超范围收费和重复收费等现象。抓好“三合理规范”要求和“一日清单制”、“价格公示制”的落实,主动征求和听取患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争病人函调综合满意度比去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继续抓好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按照省市联动的要求,全面推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限价竞价招标采购工作,建设好药品网上采购及监管平台,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实行“药占比”控制措施,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占比”保持稳中有降。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卫生行风好坏,关键在于干部,关键在于领导。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是一种一面旗帜关系全上下率先发展的信心。卫生系统的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转变工作作风为突破口,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同甘共苦,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察民情,听民意,重民权,尽心竭力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坚持在法律和党纪政纪范围内行使权力。时时刻刻检点自己的言行,在清清白白做官上树立新形象,在堂堂正正做人上拓展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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