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局属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承担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考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人员聘用、岗位设置管理、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用工、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职)、出国(境)任务报批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务院特殊津贴、省(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承担卫生援疆(外)干部的派遣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治安保卫和人武双拥工作;负责全局退休职工综合管理工作。
人事处处长:印木清 副处长:吴晓红 联系电话:85682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