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规范性文件及相应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拟订运用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规划、中医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组织实施中医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医疗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指导医疗机构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师承教育、中医相关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订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保健部门做好干部保健的各项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机关公务员、老干部保健体检工作。
中医处处长:高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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