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会联合会职能
1、围绕卫生局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市总工会的重点工作,制订并实施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2、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职能;
3、指导、督查基层工会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4、团结和引领广大卫生职工在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和建设中建功立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创新技能竞赛,岗位技术练兵等劳动竞赛活动,选树先进典型;
5、指导基层单位进一步完善职代会、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并加强督查和考核;
6、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教育活动和职工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7、深入基层调研,探索新时期卫生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针对工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
8、承担卫生局党委行政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联会主席:郝 锦
联系电话:8568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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