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晚报》6月9日报道,四川两名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因传染病防治失职,分别导致83名师生和147名学生被传染肝炎,近日被法院判刑。
阆中市老观区中心卫生院原防保科科长王枧璋从2003年2月6日到4月14日,先后接到这个市西山小学有10例患肝炎的疫情报告后,既未向上级报告疫情,又不采取任何防控措施,最终导致83名学生和教师被传染病毒性肝炎。富顺县赵化中心卫生院原院长易明忠,作为卫生院分管传染病预防管理工作的领导,从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在明知这个县光第中学先后有15学生被卫生院确定为甲肝患者,学校出现学生群体性腹泻现象后,没有对辖区进行监管,致使2003年5月光第中学暴发甲肝疫情,患病学生多达147人。
法院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处被告人王枧璋拘役6个月,易明忠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