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8日,财政部会同卫生部出台了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2011年5月11――13日,省财政厅与卫生厅在扬州举办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常州市卫生局、财政局共安排10位同志全程参加了培训。新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强化了医院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和成本管理,在医院各项收支核算、医疗成本归集体系、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体系、医院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等方面凸显了一系列重大创新。下一步,市卫生局将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切实抓好新旧制度衔接以及宣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落实政策,确保新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在我市顺利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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