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仪式在市一院举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乐平、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黄为民、副处长姚萍和市一院党委书记张晓膺、院长何小舟等出席仪式,市一院纪委、审计、基建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参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外审、监理等三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黄为民处长宣读了《关于在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李乐平副检察长和张晓膺书记共同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揭牌。随后,张晓膺书记作表态发言,表示一院将主动接受市检察院监督,并通过这一平台与检察院共通信息、共商机制,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最后,李乐平副检察长作重要讲话,从宏观政策到微观个案再次强调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二是要按规范办事,执行公正决策、民主决策;三是3号综合病房大楼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要求自己,对工程负责,对质量负责,对别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四是检察院要做好服务工作,在建设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两院共同努力,将3号楼工程建成廉洁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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