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生局安排,2011年12月底以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常州市卫生局发证的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校验。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对医疗机构的科目设置、卫技人员资质进行了现场审核。
本次共校验医疗机构43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2家,民营医院10家,门诊部21家。在现场校验过程中,发现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绝大部分医疗机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的核准科目无相应资质工作人员、实验室阳性标本未做消毒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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