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5月18日下午,学校工会特别邀请到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委委员、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州教育工会联合会主席蔡月新同志来我校,为我们全体教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进行《规定》的专题讲座,校党委书记高国宪主持讲座。
蔡主席凭借多年来对学校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研究,旁征博引,就学校民主管理、教代会制度、现状、今后的思考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指出要发挥教代会作用,努力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同时还与大家一起回顾了学校教代会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制定这项规定的背景和意义,以及与以往的暂行条例相比的创新之处。全体代表和工会干部认真聆听了讲座,受益匪浅。
这次讲座培训进一步加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意识,使广大代表进一步明确了教代会代表应履行的职责,为营造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氛围,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常州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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