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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12-07-25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接市卫生局转发的《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报》(苏卫办医【201280号)后,常州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了以被通报存在问题的七家医疗机构为重点的血液透析卫生监督检查。

本次共检查了常州一院、三院、四院、七院、中医院,武进医院、武进医院南院、武进中医院,金坛人民医院、金坛二院、德安医院、仁慈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检查发现,武进二院已停止执业,病人分流到武进南院、武进医院、常州七院。其余11户医疗机构中:2家使用复用透析器(常州七院、金坛人民医院),5家自配B液(常州一院、中医院、金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院、常州仁慈医院),开展乙肝、丙肝、梅毒阳性患者血液透析的医院,均有隔离治疗区域和专用透析机。在血液透析技术临床应用中,院方均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特别是在接到省卫生厅的《通报》后,各医院均进行了相应的整改或已形成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设施设备、增强了医护人员的配备,《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和《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等规范要求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对血液透析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血液透析液和透析水的监督抽检,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我市血液透析病人的透析安全。

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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