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省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民主推荐、社会公示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评审,日前,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被省厂务公开协调组表彰为“江苏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医院在2002年实施“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以来,紧紧抓住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对社会公开、对服务对象公开、对内部职工公开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民主管理工作在推动医院建设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构建了医院民主管理(院务公开)工作网络,建章立制,落实措施,拓宽渠道,广泛深入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常州二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院务公开工作职责”、“常州二院院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常州二院职代会条例”、“常州二院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科室和实现形式,并制定了工作细则,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了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医院民主管理工作。通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对社会公开、对服务对象公开、对内部职工公开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了医院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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