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我市选送的10份案卷中有4份案卷获得省卫生监督所表彰。其中市卫生监督所诸苏春、沈逸承办的《常州常水钢管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无“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产品案》获市级一等奖,周凯、周亚娟承办的《常州荔华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获市级二等奖;金坛市卫生监督所承办的《顾旺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和《金坛市直溪鑫鑫自来水厂供应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案》分获县区级一等奖和三等奖。
市卫生监督所将以此次评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促进卫生监督机构整体执法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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