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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血站团员青年开展素质拓展活动
发布日期:2012-11-12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10月10日起,全国降低22种400多个剂型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这是自1998年以来我国第十七次药品大降价
    10月10日,全国第十七次药品降价的第一天。记者一大早暗访了朝阳区红庙附近的几家药店,发现三九朝阳药店降价药品已下架,工作人员表示准备以新价格组织进货;同仁堂药店、京隆堂药店、朝阳区第二医院仍按原价销售,但都表示注意到有关消息,等待上边通知,随时变更价格。
    从1998年至今,药品一再降价,然而,老百姓似乎并没有感觉药费开支少了多少。对这次降价,人们不禁再次发问:药价何时真正降下来?降价能缓解“看病贵”吗?
    发改委与卫生部首次联合出台配套措施,确保降价惠及百姓
    人们注意到,与以往不同,此次降价同时出台了3项新的配套措施,分别是:将医院销售22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成率严格限制在15%以内;暂停22种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专家说,这是借鉴以往经验教训的求实效之举。
    正在朝阳区红庙同仁堂药店买药的张伟老人知道降价一事。他说:“以前每次降价,事后总难买到降价的药品,没有钱赚人家不卖了;或者药店降了,但医院却没降,住院又不得不用。这次但愿能治住了。”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药品花销最多的还是在医院。统计表明,超过80%的药品通过医院销售,然而,以往16次降价并没让百姓感到其中的实惠。原来,药品一上降价目录,往往就从医院的处方和药商的供货单上消失。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根据发改委与卫生部首次联合出台的配套措施,如果今后降价药品在医院的销售量出现明显下降而没有合理解释,则将由卫生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医疗机构必须将所列降价药品张榜公布,价格部门将对医院使用这22种降价药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显然此举目的在于保持现有降价药品供销格局不变,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甚至从市场上消失,确保群众能够正常使用降价药品。
    药价居高不下的另一个原因是医院对药品的加价。尽管国家规定,医院对药品的加价率不得超过15%,但医院加价率超过15%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还有一些医院,降价降的是给医院的供应价,零售价不降,实惠不是被患者而是被医院得到。据2003年统计,加价后的药品收入占医院收入的比例平均高达48%。对此,配套措施规定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最高不得超过15%。
    当然,实际效果如何,尚有待观察。会不会还像此前几次降价后,“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出现类似“降价的药品我不卖”或改包装的现象?对此,降价方案中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12358”。此举是对公众监督的鼓励和强化,有利于降价举措落到实处。
    由于医药体制的不完善,存在一个促成药价虚高的空间
    药品价格为何能够一降再降,这次竟然还有40%的降价空间?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黄建始教授认为,从直接原因看:一是药品生产成本有一个自然下降规律。一般来说,药品前期研发成本很高,一旦投入生产并达到一定规模后,实际成本和成交价格会呈快速下降趋势。二是此前多次药品降价不是针对同一种药品,而是每次针对不同品种,同品种多次降价的并不多。每次降价又多是在以往较高的价位基础之上,考虑到生产企业和医院运行的实际情况,一次性降价幅度又不能太大,因此采取分步进行的降价策略。
    “然而,根本原因则是由于医药体制的不完善,存在一个促成药价虚高的空间。”黄教授认为,政府部门正在加大改革和整治力度,改革和整治的过程将会不断释放出药品降价的空间。“药品降价目的是解决‘看病贵’问题,但单纯降价只是治标,相关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才是治本。这应当成为下一步的重点。”
控制药品费用,应把重点放在防止医生滥用药品消费支配权上
“看病贵”主要在药价虚高。是什么导致药价居高不下?专家认为,这里面有生产企业定价乱、流通环节差率乱、终端环节医院处方乱、广告环节宣传乱等多种因素,其中医院环节中医生对药品消费和患者行为的支配权是核心因素。控制药品费用应当把重点放在防止医院医生滥用对药品消费的支配权上,在此基础上,综合调整药品的生产、流通、处方、使用全过程的多方利益关系,完善相关运行机制。
“防止医生滥用对药品消费的支配权,首先必须改变长期实行的‘以药养医’的机制。”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张拓红副教授分析,目前医院的经济收入渠道主要有3条:财政投入、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差价收入。现在的情况是药品收入占大头。控制医院药品费用,必须转换医院补偿机制,提高财政投入和医疗服务收入的水平。据测算,每增加100元对医院的投入,就可以减少社会666元的药品费用负担。政府应当认识到财政拨款的意义,增加对医院的投入。
同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使之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在增加政府投入保证医院基本发展的基础上,完成医院由“以药养医”机制向“以医养医”机制的转换。张拓红说:“当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必须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同步,否则药品费用还没降下来,医疗费用又升上去,导致‘两头翘’,群众不能接受。”
改革“以药养医”机制是个大动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一个过程。这种情况下,对于已核实的价格虚高的药品,实行直接的政策性药品降价,是当前现实的优先选择。只要配套措施到位,也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此次降价正具有这样的特点。黄建始说,“所谓‘看病贵’是因为个人负担的比例过大,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根本解决‘看病贵’还得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从根本上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另一方面建设一个覆盖全民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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