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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院召开新北院区试运行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3-01-16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宣传培训教育,不断强化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二、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岗位安全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分级、分类、 分层次开展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焊接、压力容器、电力电器、氧气、射线、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市级安全、消防、防疫管理部门的培训, 成绩及格,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率达100%,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具备应有的资格和能力。
    四、特殊工种部门的负责人应做好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检查、督促管理工作,加强责任管理,责任到人。
    五、每年全体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次,职工安全知识应知考试不得少于1次。
    六、凡是新入院工作的人员 ( 含临时外用工 ) 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参加消防集训,自觉遵守医院安全制度和规定。
    七、做好病员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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