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 , 做到层层落实, 责任到人,确保一方平安,现作如下规定 :
一、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同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事故负全面责任。
(2)组织并落实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主持制定和完善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文件档案制度,研究制定解决本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每月组织一次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落实经费和人员,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本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和企业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并落实劳动安全生产措施。
(6)本行业发生死亡事故或重特大事故时,应尽快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追究事故的责任者。
二、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督促本行业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并落实劳动安全生产措施。
(5)本系统发生死亡事故或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三、卫生行政部门部门其他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部门其他领导要对分管工作内的安全工作负全责,并向第一责任人负责。
四、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事故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并严格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3)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4)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做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经常对职工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6)本单位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抢救,并准确上报情况,主动做好事后抢险、调查、善后处理工作和落实处理决定。
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3)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班组长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 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六、各级行政领导是本单位、本科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其他行政副职人员则是在分管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内容,也应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是相应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层层有人抓,各负其责。
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遵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一级对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执行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和落实上级的各项指示,认真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