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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召开“在研课题负责人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3-01-18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建筑单位必须和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实行到位。
    二、工地用砖筑封闭围墙,靠墙不准堆放材料或泥土,市区主要路段高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并刷白。有条件的单位用彩色压形钢板。
    三、工地正门挂施工单位全称,门卫室挂门卫制度。大门口摆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牌子。门内在醒目地方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
    四、工地实行硬地坪,排水良好,并配有冲洗台。
    五、工作人员要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台格证、质量检验证。
    六、现场通道口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棚顶满铺脚引笆(板),棚长5m以上;楼高24m以上设双层防护,间隔不小于70cm,棚长1Om以上。
    七、电梯井口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固定门栅或双道防护栏,电梯间每隔1Om拉一道平网。
    八、阳台、屋面、楼层、楼梯道、卸料平台等临边设两道防护栏,高度不小于1.2m,间距大于2m设立柱。
    九、脚手架选材严禁钢竹混用,材质符合标准,脚手架未拆除, 边上不准控基础。
    十、大于25cm的预留洞口用固定盖板防护;大于50cm的预留洞口,四周设两道水平杆,高度1m。
    十一、现场作业点有危险的区域应挂“禁止”、“警告”等标牌。
    十二、材料堆放分类存放整齐,有标识,并有现场规划图。
    十三、氧气瓶、乙炔瓶相隔5m以上,距明火10m以外,不能暴晒,乙炔瓶不能平放。
十四、开施工控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超过2m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栏,高1.2m, 立杆间距不大于2m,上下通道搭设要稳固、防滑。坑(槽)沟边1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停放机械。
十五、项目部应挂安全条件认证、施工执照、安全管理网络、工会管理网络,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直至工人,设专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十六、木工房、食堂、宿舍区、作业区楼层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危险场所有禁烟火标志。
十七、在建工程内部不准住人,高层建筑内设便桶,严禁随地大小便,衣被不得晾晒在脚手架上。
十八、现场食堂管理要符合《食品卫生法》,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食堂有纱窗、纱门、纱罩,挂卫生许可证、卫生责任制,炊事员持健康证。
十九、宿舍净高大于2.5m,床铺排列整齐,室内环境整洁有序。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
二十、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设简易浴室,厕所要有男女界别,有冲洗设备。
二十一、现场设有保健医药箱或急救器材,有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二十二、现场生活垃圾有集中容器,有专人及时清理。
二十三、生活区设有职工学习、娱乐场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
 
主办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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